2018年度第二批次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租房将于2018年11月13日开始申请,本次推出吉祥里豪庭、东部英郡假日广场共2个项目319套住房。
房源概况(一)吉祥里豪庭
1.基本情况
该项目供应房源共135套,位于龙城街道白灰围路与平安路交汇处西北侧,户型均为两房,建筑面积约58-61㎡。
2.配租标准
仅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3.相关费用
(1)基准租金标准:11.67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3.9元/月·平方米。
(3)专项维修金:0.25元/月·平方米。
(二)东部英郡假日广场
1.基本情况
该项目供应房源共184套,位于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其中小二房46套(建筑面积约56㎡),大二房138套(建筑面积约60㎡)。
2.配租标准
两人家庭可选小二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3.相关费用
(1)基准租金标准:16.13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3.6元/月·平方米。
(3)专项维修金:0.25元/月·平方米。
注:
1.吉祥里豪庭暂定2019年5月交付,东部英郡假日广场暂定2019年2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最终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5.物业服务收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6.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认租时间
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
配租对象2018年11月12日18:00前属于龙岗区户籍的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申请人(户籍以深圳市统一轮候系统为准)。
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为按我市公租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第二序位为按我市公租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第三序位为按我市公租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如在册轮候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四)经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龙岗户籍在册轮候人有意向申请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可以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http://www.szjs.gov.cn/zfbzfw/),在首页点击“认租申请”,进入“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立即办理”,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家庭人口等配租信息,即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意向小区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网上认租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9:00至2018年11月18日18:00。2018年11月18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租房。
在册轮候申请人取得龙岗户籍的时点应为2018年11月12日18:00(户籍以深圳市统一轮候系统为准),如户籍发生变更的,应在2018年11月12日18:00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保障房办理业务大厅,咨询电话:23913773)申请变更。
在册轮候人如其他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应在2018年11月16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申请变更。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咨询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330室。
咨询电话:28589937、28589936、28589935;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83679045。常见问题见附件。
(二)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初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319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含特殊家庭),排名320~63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639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由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安排看房、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另行公布。
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监察委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6室,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6。
区纪委监委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其他事项说明
(一)龙岗户籍在册轮候人轮候库排位顺序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查看。
(二)请认租申请人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三)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我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为人才住房使用。
(七)通告未尽事宜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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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